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wsb.liaocheng.gov.cn/)上查阅《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本机关范围内需要公开的信息。
(四)按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聊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http://wsb.liaocheng.gov.cn/上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
2.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本机关网站等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sb.liaocheng.gov.cn/。
3.公开时限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本机关网站网上申请,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申请。网上申请填报网址为: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wssq/。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表格下载网址为:http://www.liaocheng.gov.cn/zfxxgk/ztfl/ysqgk/zt_ysqgk_smsq/。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服务业务。
2.申请受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办理期限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收费标准
本机关无偿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申请受理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科。
办公地址: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秋季工作日)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春冬季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5-8288854 传真:0635-8212052
互联网电子邮箱:lcswsb@lc.shandong.cn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互联网邮箱同上。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管与救济部门投诉。
监督与救济部门电话:0635-8288750
传真:0635-8212052 邮箱:lcswsb@lc.shandong.cn
办公地址:聊城市政府外事办纪检室(东昌西路24号)
邮政编码:25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秋季工作日)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春冬季工作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字号:
大 中 小2023年以来,我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及《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规定,年初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市外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外办2023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年终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决策公开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全面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政策解读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政务公开工作多点开花,成果丰硕。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促进外事工作的强大动力,强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完善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了主要领导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召开政务公开专题推进会,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新要求、新规定,对我办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努力建设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围绕积极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友城结好、对外交流合作、领事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信息事项进行公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全年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会议、重要文件、财会信息等方面的信息600余条,维护专题专栏17个。业务办理方面,相继发布了《@外贸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最新信息来了!》《聊城市外办开展“公开聊亮 为您开放”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等内容,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在互动交流专栏,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未及时更新、存在空白栏目等问题,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更新完善了《聊城市外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科室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主要职责,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 组织 | 法律服务 机构 | 其他 |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受市外办业务工作涉密内容较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开内容少、更新慢、主动公开不够主动及时;二是缺少相对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技术性专业人才欠缺,仍存在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部分政策解读不够经常、解读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加强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组织全体人与集体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总结现行《条例》实施经验,进一步明确我办宣传工作职责和任务,根据政务公开实践发展要求,明确十五类信息,强化对规章条例的有效理解和把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更好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二是秉持“外事为民”理念,完善健全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外事信息的权利。2023年11月下旬,市外办政务公开负责同志正式调整为陈海蓉,政务公开分管同志为刘莹,业务科长为吕文建,具体工作人员为郭亚楠。
下一步,聊城市外办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深入开展政务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提升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水平,方便人民群众掌握涉及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到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严格落实市政府《2023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了市外办政务公开目录和实施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科牵头协调,落实到职能科室和责任人,协调配合,完善健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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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2022年以来,我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及《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规定,年初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市外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外办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年终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决策公开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政策解读等情况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性。除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外,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及时、全面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知识,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办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着眼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引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切实做到信息专职收集整理、严格审批审核、及时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围绕积极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友城结好及促进多领域的国际交往合作、讲好“中国故事、聊城故事”、提升我市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领事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信息事项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会议、重要文件、财会信息等方面的信息4000余条,维护专题专栏12个,不断满足群众获取外事信息的需求。业务办理方面,相继发布了《申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所需材料》、《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申请因公护照及通行证指南2022》,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在互动交流专栏,围绕群众关切的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领事认证、“云帆护航”行动等政策,利用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了细致讲解。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提升微信公众号、聊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用户体验。市外办协同推进机关、市对外友协及市外事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和解读信息主动、及时、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受业务工作涉密内容较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开内容少、更新慢;二是缺少相对专业的工作人员,致使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还有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办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及时组织了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规章条例的有效理解和把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外事资源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建立公开任务台账,对目录中的内容进行精准分工,明确更新时限。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外事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办结,无人大代表建议。
(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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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2022年以来,我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及《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规定,年初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市外办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外办2022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年终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认真贯彻《2022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健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决策公开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面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简介及分工、内设机构、政策解读等情况和文件,进一步增强单位内部事务的公开性。除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外,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及时、全面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知识,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办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着眼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引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切实做到信息专职收集整理、严格审批审核、及时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围绕积极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友城结好及促进多领域的国际交往合作、讲好“中国故事、聊城故事”、提升我市国际传播能力建设、领事保护等方面的重大信息事项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会议、重要文件、财会信息等方面的信息4000余条,维护专题专栏12个,不断满足群众获取外事信息的需求。业务办理方面,相继发布了《申办外籍人员来华邀请所需材料》、《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申请因公护照及通行证指南2022》,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信息。在互动交流专栏,围绕群众关切的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领事认证、“云帆护航”行动等政策,利用图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了细致讲解。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同时不定期对信息公开保密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提升微信公众号、聊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门户网站用户体验。市外办协同推进机关、市对外友协及市外事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发布和解读信息主动、及时、全面、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受业务工作涉密内容较多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开内容少、更新慢;二是缺少相对专业的工作人员,致使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综合服务水平不够成熟、部分政策解读形式还有需要进一步丰富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办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及时组织了整改。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规章条例的有效理解和把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外事资源信息。二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检查。建立公开任务台账,对目录中的内容进行精准分工,明确更新时限。不断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公众获取政府外事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目前已办结,无人大代表建议。
(二)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字号:
大 中 小2021年以来,我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及《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规定,年初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市外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市外办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年终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的要求,围绕全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社会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如业务申办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除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外,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微信公众号发布功能,及时、全面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知识,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办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着眼政务公开工作问题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积极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引领,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切实做到信息专职收集整理、严格审批审核、及时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着眼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出入境、外国人来华受到严格管控和限制,为确保对外交流活动持续顺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事出访、领事保护等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发布机构职能、工作动态、部门会议、重要文件、财会信息等方面信息3300余条,新闻发布会解读信息2条,维护专题专栏12个,今年新增3个,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同时,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节目,对群众关心的外国人来华邀请、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及友城开展情况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期、中期、后期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填报信息发布审批表,报信息发布负责科室后由专人统一发布,杜绝涉密事件发生。2021年,市外办机关协同推进机关、市对外友协及市外事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信息,接受业务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受业务工作涉密内容较多等客观因素影响,组配公开内容少、更新慢;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动画、图文、视频等形式;三是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较弱,专业素质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办无政务公开专设机构及人员,该项工作由其他科室及工作人员兼职,缺乏系统学习,对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办领导结合单位实际及时组织了整改,一是安排专人对接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及时研究掌握政策,同时,与本地新闻媒体等官方机构开展合作,借助优势资源协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完善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通过自行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参加全市信息公开培训等方式,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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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2020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办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如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宣传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能够做到信息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审核、有人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聊城外事工作具体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对外事出访、领事保护等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工作动态、图片新闻、政务公开、专题专栏等方面信息140余条,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同时,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参加“问政山东”等节目,对群众关心的外国人来华邀请、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及领事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截至2020年底,我办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络申请1件,已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答复。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我办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原则,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填报信息发布审批表,报综合科后由专人统一发布,杜绝涉密事件发生。2020年,我办结合领导班子人员及分工调整和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机关及外事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中国聊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外办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信息,接受业务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图表、视频等形式。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办无政务公开专门机构,该项工作由综合科工作人员兼职,缺乏系统学习,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安排专人研究解读政策,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外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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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我办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社会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及提出依申请意见建议,如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监督与救济电话等,除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外,我办还建立了“聊城外事”微信公众号,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知识,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科(室、中心)信息报送、公开项目组配个性化指标设置及数据更新情况作为年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于政务公开工作中,不及时或拒绝回复群众合法诉求,有职不履、有规不遵,为单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目前,本机关能够做到信息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审核、有人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性局面。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聊城外事工作具体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事出访、领事保护及人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发布工作动态、会议纪要、重要文件、财会信息等方面信息179余条,发布文件会议解读信息2条,政协提案办理及结果公示1条,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取需求。同时,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参加“阳光政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等节目,对群众关心的外国人来华邀请、APEC商务旅行卡办理及领事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对通过网络等方式收到的公开申请,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办结。截至2019年底,我办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网络申请2件,不属于本机关掌握政务信息无法提供2件,已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答复。
(三)政府信息及平台管理。我办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原则,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填报信息发布审批表,报信息发布负责科室后由专人统一发布,杜绝涉密事件发生。2019年,我办结合机构职能调整改革,积极推进机关及外事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中国聊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外办门户网站、“聊城外事”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信息,接受业务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市政府令)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有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1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图表、视频等形式。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办无政务公开专门机构,该项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缺乏系统学习,对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安排专人研究解读政策,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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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大 中 小聊城市外办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十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办法》、《条例》以及《聊城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实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共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负责,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能够做到信息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审核、有人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办及时关注上级对口部门网站信息,及时发布解读。例如,我办相继发布了《山东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规定》、《因公出国审批业务简介》等。在办事信息中,我办详细说明了办事注意事项和咨询电话,及时回应关切,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聊城外事侨务工作具体情况,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事出访、“三侨”考生身份认定、涉侨捐赠等重大事项信息进行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8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探索完善公开平台。根据全市政府网站迁移整合工作安排,我办门户网站今年9月份整体迁移到政府新网站平台运行,按要求发布网站迁移公告,方便群众查阅。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如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除市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外,我办还建立了“聊城外事”微信公众号,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侨务知识,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办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已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办未收取过此类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办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受理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2018年,我办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杜绝涉密事件发生。至今未发生任何涉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办积极推进外事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外事中心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中国聊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事办门户网站、聊城外事侨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信息,接受业务咨询。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没有充分利用图表、视频等形式。二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我办无政务公开专门机构,该项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缺乏系统学习,对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制定专人研究解读政策,制作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解读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8年,我办已将政府信息工作正式纳入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主动接受监督和考核。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8288856,电子邮箱:lcswsb@lc.shandong.cn)
聊城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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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办法》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共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主管,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能够做到信息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审核、有人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办及时关注权威网站信息,及时发布解读。例如,我办相继发布了《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须知》、《领事保护常见问题解答》和《国务院侨办关于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身份的规定》。在办事信息中,我办详细说明了办事注意事项和咨询电话,及时回应关切,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办在网站明确说明了收费情况。我办不直接收费而费用信息不明确的,也说明了咨询电话。我办无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探索完善公开平台。我办独立的网站正常运营。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如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除网站、简报信息公开外,我办更积极利用下乡、调研机会,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侨务知识,将信息公开送上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办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件,为网络申请,已按程序向申请人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办未收取过此类费用。
八、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办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受理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杜绝涉密事件发生。至今未发生任何涉密事件。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办积极推进外事中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外事中心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依托“中国·聊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侨办门户网、聊城外事侨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发布相关信息,接受业务咨询。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部分栏目功能重叠,信息查阅不方便。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我办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及时更页网站信息。不断加强内部协调,创新信息收集、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对网站栏目进行优化整合。在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网站功能重叠栏目进行整合。三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着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7年,我办已将政府信息工作正式纳入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主动接受监督和考核。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8288856)。
聊城市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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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办法》和《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我市“跨越赶超”的工作目标,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共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由分管信息工作的副主任主管,综合科负责全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作为年终奖先评优的依据。能够做到信息有人收集整理、有人审批审核、有人上传信息,已经形成了分管有领导、层层有责任、落实有监督的良好局面。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办及时关注权威网站信息,及时发布解读。例如,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方面,我办相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在办事信息中,我办详细说明了办事注意事项和咨询电话,及时回应关切,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在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方面,我办在网站明确说明了收费情况。我办不直接收费而费用信息不明确的,也说明了咨询电话。我办无其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探索完善公开平台。网站内容进一步丰富,新增了办事服务、政策法规、宣传图片、通知公告等栏目内容。群众可从网站直接获得办事信息,如办事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咨询电话等。除网站、简报信息公开外,我办更积极利用下乡、调研机会,发送办事信息和外事侨务知识,将信息公开送上门。我办还参加了山东省电视台国际频道“外国人看省会都市圈活动”和“齐鲁情 中国范儿--2014外国人看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主题对话节目录制,借助平台,宣传美丽聊城。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办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办未收取过此类费用。
八、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4年底,我办尚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群众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经分管科室、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杜绝涉密事件发生。至今未发生任何涉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
(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我办虽能及时更新“最新动态”栏目,但对此栏目中时间较久信息不能及时撤下,以致“最新动态”不够新。
(二)网站栏目中内容不够丰富。“工作要闻”“宣传图片”“服务指南”等栏目有待充实。
(三)与相关业务网站联系不足。网站与外事侨务工作的权威网站之间没有链接,不方便了解权威信息发布情况,也不方便办事群众了解更多信息。
我办对此进行了认真整改,情况如下:
(一)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对部门网站原有信息进行了仔细校对修正,将“最新动态”栏目中时间较久的新闻进行了转移。同时,细化了机构设置等内容,详细介绍了我办科室分工,方便群众办事问询。
(二)完善了网站栏目和信息内容。完善了“办事服务”“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栏目内容,详细说明了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华侨回国定居(落户)审批、归国侨眷身份证等业务的办理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等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更加透明、更加便利的信息服务。
(三)加强了对相关网站的关注。部门网站新增加了友情链接,加强了对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网站的关注,以及时了解权威信息,便于部门网站及时了解并发布最新信息,同时便于群众利用相关网站获取所需信息。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5年,我办已将政府信息工作正式纳入年度业务工作目标,主动接受监督和考核。我办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8212052)。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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