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PEC商务旅行卡
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后,为加强内部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1997年开始实施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倡议加入计划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优遇。
目前,21个APEC经济体都已加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俄罗斯、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秘鲁、智利、墨西哥、文莱、巴布亚新几内亚、美国、加拿大、中国、中国香港、中国台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为过渡成员,暂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只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便利及出入境通关便利。
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5年多次签证,卡上印有持卡人照片、姓名、性别、所属经济体、出生日期、卡号、到期日、本人签名、护照号码和批准其入境经济体的英文简称及机读区。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在5年内多次入境相关经济体。
二、设定依据
根据外交部相关规定
三、颁发对象
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并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
四、申办及审核办理流程
请参照《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流程》及《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所需材料》完成系统提报。后续由市外办受理—省外办初审并提交外交部领事司—领事司审核—使馆签批—领事司制卡—市外办发卡。
五、收费标准
颁发、换发及补发旅行卡,仅省外事办代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收取手续费720元/卡,市外事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办理时限:视各经济体签批情况而定。
办事机构: 聊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办事地址: 东昌西路24号
咨询电话: 0635-822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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