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办旅行卡公函,内容应包括:企业规模、总资产、注册资金、效益、主要产品、员工人数、纳税情况、进出口额、占地面积、上一年度营业额、进出口额、利润额、上缴利税额等)、对外交往(与APEC经济体之间)情况和人员名单。
二、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的完税证明或完税发票(须有“完成依法纳税”)。
三、企业营业执照。
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信息”原件1份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自行登录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五、企业上年度进出口相关APEC经济体的贸易交往情况说明及往来证明材料。海关报关单(报关单进出口额不低于150万元,报关单需提供带条码页),与APEC经济体相关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文书复印件;(如果报关单提供的不是本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情况,而是子公司的,需出具子公司的企业信息或者是机构代码,且出示第三方证明两个公司关系的相关材料)。
六、《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照片为近期2寸白底彩照,最好与护照照片一致;签名用黑色签字笔,位置居中,大小合适,不触及边框。
七、申请人个人简历(加盖企业公章),包括个人基本情况、 工作经历、近期出国(境)情况等。
八、社保局出具的申请人最近 6个月的社保金缴纳证明原件。对异地缴纳或代为缴纳社保等情况,申办企业提供其他相关佐证并作出书面承诺说明。(仅劳动合同无法证明企业与申请人的从属关系。)
九、公安机关3个月内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十、承诺书(企业法人或者全面负责该企业管理运营的人员签字)。
十一、申请人护照扫描件,护照有效期1年半以上。
注: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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